各团支部、学生党支部:
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,学院拟于11月中旬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,现将确定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人选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请对象
(1)认定时间至少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,且青共校结业;
(2)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未结业的学员(不含第55期党校)。
二、确定发展对象的条件
1、德育方面
(1)坚定理想信念,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、启智润心;
(2)强化政治理论学习,夯实理论基础,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,关心国家发展、社会进步和时事政治,在重大问题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;
(3)严守组织纪律,群众基础扎实,积极参与集体活动,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或奉献精神,在学校重大工作中表现良好;
(4)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、学习和工作动态,入党动机端正,自觉接受党组织考察,考察期内提交书面思想汇报4篇及以上;
(5)在校期间获得过校、院级及以上表彰(如“优秀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”等荣誉称号);
(6)综合素质测评等级“B+”及以上。
2、智育方面
(1)平均学分绩点3.0及以上或专业排名前50%,且无积欠学分情况。
(2)至少获得一次奖学金(校综合奖学金、专业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校长奖学金、审计长奖学金、社会工作奖、各项单项奖等)。
3、体育方面
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和各类体育活动,体质健康测试、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达合格。
4、美育方面
树立正确审美观念,培养艺术鉴赏与创作能力,陶冶高尚道德情操,塑造健康美好心灵。
5、劳育方面
(1)积极参与各类实践(实习)、志愿服务活动,综合表现良好。
(2)原则上近一年内宿舍卫生评比应获至少一次文明宿舍及以上,无任何宿舍违纪行为。
6、其他情况
对个别特别优秀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,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,须本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,辅导员审核推荐后,由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。
“特别优秀”指在省级及以上英语、数学等学科学术型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,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,在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、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大赛、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、职业生涯规划大赛、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获得表彰,在校学生会、大学生艺术团等各类学生团体的活动中表现突出(可征求校团委等部门的书面意见)等;
“作出突出贡献”指在校、院的中心工作、重大活动或日常学生活动中表现突出,或见义勇为等。
三、推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1.推选程序:
本次发展对象推选工作具体程序为:学生个人申报、团支部推荐、班级民主测评、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意见、召开群众座谈会、分团委推荐、学院党支部考察、学院党委审核、公示。
2.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(1)11月5-7日,学生个人自评及申报,填写《数学学院发展对象申报表》(附件1)。
(2)11月11日前,团支部推荐和班级民主测评,各班团支部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召开班级会议,对申请人进行民意测评(要求班级参与评议人数不低于80%),并填写班级推荐意见及汇总表(附件2)、群众投票测评材料(附件3);同时召开群众座谈会,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,须有两名党员参加,将相关情况填入《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》(附件4)。各班团支书于11月8日22:00前将汇总表(附件2)电子版以“专业班级+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”命名发送至数学学院学生党支部邮箱170182@nau.edu.cn(附件2中辅导员意见和党支部考察意见可先不填)。
(3)11月12日16:00前,团支书将申报表(附件1)纸质版、群众投票测评材料(附件3)、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(附件4)纸质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交至位育楼217陈老师处,学院学生党支部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考察,形成支部推荐意见。
(4)11月13日前,学院党委开会讨论,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并公示。(逾期未申报者视同主动放弃)。
三、相关要求
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取消本期发展对象申报资格:
1、宿舍卫生未达要求且无特殊贡献者;
2、提交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者;
3、近一年内被学校奥兰系统通报或通报批评者;
4、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;
报送的材料是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,各团支部、党支部要高度重视,认真细致地把好初审关,确保程序、材料的规范、准确、齐备。因程序、材料不合格未通过审查的,将不在本批次发展。如有违规操作,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本通知适用于数学学院全部专业班级,由数学学院党委负责解释。
中共南京审计大学数学学院委员会
